各镇(乡)政府、街道(地区)办事处,各委、办、局,区属各单位: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同意支持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的批复》(国函〔2009〕28号),贯彻执行市政府《关于同意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批复》(京政函〔2009〕24号),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的若干意见》(京海发〔2009〕24号)的任务要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高端创新要素聚集优化产业服务环境对核心区建设的重要意义
高端创新要素聚集是提高企业资源获取效率,加速核心区企业成长和推动产业突破的必要途径,是区域自主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优化产业服务环境,是保持核心区竞争力优势的关键所在,是实现“四个一批”目标的有力支撑。必须充分认识其对核心区建设的重要战略意义,提升区域整合资源能力,汇聚国内国际一流创新要素,形成要素活跃、运转良好和功能完备的优质产业服务环境,全面提升核心区自主创新和辐射带动能力。
二、推进高端创新要素聚集,促进企业成长
(一)支持高端创新创业人才的聚集。吸引国内外知名猎头机构和高端人才服务机构入驻。打造面向国际、国内高端人才绿色通道,对高端人才来海淀区创业和工作,在人才引进、子女入学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各类创新人才培养及管理机制,大力培养高端创新创业人才,特别是创新型企业领军人物。建立企业与大学、科研机构合作培养企业创新人才队伍的共建机制,建设校企联动人才基地,促进大学、科研院所与企业的人才对接和流动。
(二)支持金融资本的聚集。推进首都科技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和中关村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探索金融创新服务的新模式,促进科技与金融的结合。深入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和企业融资信用体系,加快打造专业型股权投资体系,创新金融工具,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全面合作。
(三)支持科技中介机构集聚与规范化发展。探索和完善管理体制,引导和聚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技术咨询机构、技术代理机构、专利和商标事务所、反盗版机构、标准申请等各类科技中介服务组织。鼓励科技中介机构在各专业领域联合社会专业服务机构建设科技中介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各中介机构的协作与服务链衔接,建设首都科技中介中心。
(四)支持产业组织建设与发展。以产业链为基础,引导骨干企业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成立标准联盟、技术联盟和市场联盟。引导行业资源整合聚集,培育、建立、壮大一批创新体系建设发展急需的行业协会。推动产业信息的流动配置,促进行业内企业组织的协同发展。
三、充分发挥要素功能,提升产业服务水平
(一)支持交易平台的建设。重点支持全国技术交易中心、中国技术产权交易所的建设。建立新技术和新产品展示、体验、交易中心,促进自主创新技术、产品的推广和交流,加强信息披露度,提高成果转化率。加快国家版权交易中心配套建设,为全国版权提供交易平台。
(二)支持产业培训机构的聚集。引导技术培训机构、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等资源集聚,鼓励产业培训机构引进和培育高端创新人才。促进企业加强职工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技术素养和能力。
(三)支持信息服务系统的建设。通过整合资源,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建设适应企业创新需求的社会化、网络化和多样化的信息系统,为企业提供新产品发布、知识产权交流、融资、技术转让等信息。
(四)支持企业国际化推广。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化竞争和合作,推荐核心区企业参加高端国际产业论坛等活动,鼓励核心区企业率先融入国际市场、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参与国际并购。积极促进国际研发机构与本地研发组织的合作和技术的转移。
(五)支持配套服务的优化与提升。鼓励各类展览展示中心、会议中心、购物中心、酒店、餐饮服务等机构提高服务标准、提升服务质量,培育一批认证服务机构和信用机构,打造优质商务服务环境。
(六)支持要素市场建设与完善。大力发展资本市场、技术市场、人才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土地市场等要素市场,为各类要素市场建设提供政策和资金扶持,促进各类要素有序流动。
四、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推动产业发展
(一)加快推进政府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优化政府服务流程,实现优质服务、协调运转,提高服务效率。加快“一站式”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探索创新政府管理服务机制的新途径,主动适应企业不断变化和增加的对政府公共服务的需求。
(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应用。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专利经营体系和正版产品流通示范体系。完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推进知识产权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执行知识产权保护和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水平。
(三)加强品牌建设。继续办好中关村论坛等国际化品牌交流活动。支持企业制定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打造自主创新产品品牌和企业品牌,提高企业品牌影响力。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宣传,建设品牌展示大厅,充分利用公共广告资源,重点宣传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民族品牌。
五、完善政策扶持体系,加大支持力度
(一)制定出台促进高端创新要素聚集、优化产业服务环境的系列政策,并根据实际不断完善政策体系,研究并适时发布具体落实办法。
(二)海淀区统筹设立支持自主创新核心区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用于促进高端要素聚集和优化产业服务环境。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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