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据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完善区(县)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和燕山地区食品安全办公室机构设置的函》(京编办行〔2011〕11号),北京市门头沟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自2011年3月2日起更名为“北京市门头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自即日起启用“北京市门头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印章,原“北京市门头沟区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印章予以废止。北京市门头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区食品安全工作;统一部署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等重大活动;统筹、协调、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完善、推进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检查、督促、考核相关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
二、组成人员
北京市门头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由主管区长任主任,成员单位由区商务委、区教委、区农委等部门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
北京市门头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区工商分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承担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工商分局局长兼任。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成立相应的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并有专门机构及人员负责食品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附件:
1.北京市门头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
2.启用印章印模
附件1:
北京市门头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
主任:付兆庚区委常委、副区长
姚忠阳副区长
副主任:刘振林区政府办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赵国章区卫生局局长
郭肖杨区工商分局局长
成员:王立宇区商务委主任
何渊区教委主任
连春国区农委主任
冯飞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
曹桂林区监察局局长
许彪区财政局局长
郭肖杨区工商分局局长
张占芳区质监局局长
张旋里区农业局局长
纪晔区药监分局局长
曹志远区环保局局长
张久振区旅游局局长
史宗宪区城管大队大队长
陈华辉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门头沟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区工商分局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区工商分局局长郭肖杨兼任。
附件2:
启用印章印模:
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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