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1999年6月21日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西政发[1999]14号文件印发根据2000年7月31日
西政发[2000]31号文件修改)
区属各委、办、局,各街道,各处、公司:
经区政府研究,原则同意《西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西城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实施办法
为认真贯彻实施《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组织管理工作,明确有关部门的行政职责,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特制定本办法。
一、“门前三包”责任制的组织管理
本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区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区政府成立“门前三包”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区城市环境整治及治理大气污染领导小组履行小组职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具体负责全区“门前三包”工作的日常管理;各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门前三包”责任制工作的落实;城管监察大队及各分队负责对“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违反“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二、西城区市政管理委员会“门前三包”工作的职责任务
1、贯彻落实市、区政府有关“门前三包”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区中心工作和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和本实施办法,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保证“门前三包”责任制在我区的落实。
2、建立全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检查制度和考核制度,组织相关部门的检查评比,采取明查和暗查、单项检查和综合检查、随机检查的办法,实行月检查,季评比的检查评比制度,按检查评比的标准对街道办事处进行综合考评,对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3、加强对“门前三包”工作的日常管理。
做好“门前三包”工作基本情况的统计和分析;定期向市“门前三包”责任制领导部门汇报;组织安排“门前三包”责任单位责任人及监督员进行业务培训;协调“门前三包”相关部门的关系。
4、组织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区的扫雪铲冰工作,建立健全扫雪铲冰指挥系统,签订责任书,做到组织、人员、任务、工具四落实。
5、负责对街道办事处和城管监察大队“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城管监察队对“门前三包”的检查、执法。
三、街道办事处“门前三包”工作的职责任务
1、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具体负责本辖区内“门前三包”的组织和日常管理工作。街道城管监察队,负责本辖区内“门前三包”的监督检查和行政执法工作。
2、按年度与辖区内各单位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签订率达到100%,整洁率达到90%以上, 责任书要求挂在单位内明显位置,责任人变更要及时变更责任书。
3、负责“门前三包”落实的检查、监督工作和日常管理及统计报表工作,加强辖区内“门前三包”的宣传教育工作。
4、负责对“门前三包”单位和责任人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业务培训一年二次,每次不少于8小时。
5、制定居民公约,指导组织居民搞好胡同院落住宅门前的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四、城管监察大队“门前三包”工作的职责任务
1、负责对各单位“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岗位责任制,实行定人、定责、定街和日常机动巡查的执法责任制,加强"门前三包"工作的监督检查。
2、加大监察执法力度,对没有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管理要求的单位,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责任单位违反“门前三包”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北京市“门前三包”责任制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五、“门前三包”责任单位应承担的职责任务
1、按照市、区、街道办事处的要求,与街道办事处签订责任书,并将责任书挂在室内显着位置,配备监督员,配备必要工具,负责责任区内的日常维护和管理。
2、按照所在街道划定责任区和责任书的要求,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接受市、区有关管理部门、街道办事处、城管监察队的监督检查。
3、做好冬季责任区内的扫雪铲冰工作,做到组织、人员、任务、工具四落实,昼间降雪的,应随时清扫,夜间降雪的,应在次日上午10时前清扫干净。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