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暂行规定 (1995年2月27日国家体委发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护运动员的身心健康,维护公平竞赛的体育道德,保证我国体 育运动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严令禁止、严格检直、严肃处理在体育运动中使用兴奋剂的行为。 本规定所称兴奋剂,是指国际奥委会和其他国际体育组织确定的禁用药物和 方法。国际奥委会规定的禁用药物和方法名单见附则一。 本规定所称使用兴奋剂,是指运动员应用任何形式的药物、或者以非正常量、 或者通过不正常途径摄入生理物质,企图以人为的和不正当的方式提高他们的竞 赛能力。 第三条 国家体委对全国的反兴奋剂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由中国奥委会反兴 奋剂委员会(以下简称反兴奋剂委员会)组织实施。其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全国反兴奋剂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措施; (二)指导、协调、监督全国性体育组织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 市的反兴奋剂工作; (三)组织并实施国家体委的兴奋剂检查计划; (四)监督各有关体育组织对违反本规定者的处罚及执行情况; (五)组织开展有关的宣传教育、培训、科学研究、对外交流等活动。 第四条 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各有关体育组织和体育事业单位应有相应的机 构或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反兴奋剂工作。各体育行政 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反兴奋剂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 禁用兴奋剂的范围 第五条 禁止运动员以任何理由和方式使用兴奋剂。 第六条 禁止强迫、指使、诱导、欺骗、指导和默许运动员使用兴奋剂的行 为。 第七条 禁止专为运动员而研制、配制、试用、销售、购买、有偿或无偿提 供兴奋剂的行为,以及为上述目的筹集或提供经费。 第三章 兴奋剂检查 第八条 运动员应接受根据本规定而进行的体育竞赛和赛外的兴奋剂检查。 第九条 全国性体育竞赛(包括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竞赛),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以及各行业系统的综合性运动会,均应根据有关国际体育组织的规定进行 兴奋剂检查。 第十条 凡进行兴奋剂检查的体育竞赛,均应在组织委员会下设立兴奋剂检 查委员会或兴奋剂检查组(站)。 第十一条 全国综合性运动会、全国单项体育竞赛和其他体育竞赛的兴奋剂 检查委员会或兴奋剂检查组(站),根据情况应分别由反兴奋剂委员会、有关单项 运动协会或主办单位的反兴奋剂领导机构主持工作。 第十二条 体育竞赛时兴奋剂检查对象的确定办法,应由反兴奋剂委员会、 有关单项运动协会和竞赛组委会在赛前共同确定。 在有记录的体育竞赛中,创全国以上新纪录成绩的运动员,应接受兴奋剂检 查。 在我国举行的国际体育竞赛中兴奋剂检查对象的确定办法,应按有关国际体 育组织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反兴奋剂委员会或有关单项运动协会的医务代表,有权根据竞赛 过程中出现的情况,临时指定任何被认为有异常现象的运动员接受兴奋剂检查。 第十四条 体育竞赛的主办单位,应根据本规定附则二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工 作条件。 第十五条 赛外检查由反兴奋剂委员会及单项动动协会派出的代表主持进 行。赛外检查的对象,由反兴奋剂委员会或有关单项运动协会确定。 对于国际体育组织、反兴奋剂委员会派往各地执行赛外检查任务的工作人 员,当地体育行政部门应在工作、住宿、交通等方面给予方便。 第十六条 赛外检查可以在未事先通知的情况下随时进行,任何运动员或其 他人都不能拒绝、拖延。 第十七条 运动员在接到兴奋剂检查通知单后,应在检查通知单上规定的时 间内携带身份证明到指定地点接受检查,否则应被视为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 第十八条 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应经过反兴奋剂委员会组织的专门培训并取 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附则三的要求,完成收取样品工作。 第十九条 收集后的兴奋剂检查样品应由专人运交兴奋剂检查中心的授权代 表。送交的样品及兴奋剂检查记录单上不应含有可辨认出样品提供者的任何信 息。 第四章 兴奋剂的检测分析 第二十条 从事兴奋剂检测分析的实验室必须取得国际奥委会的认可资格或 国家体委的授权,否则其检测结果应被视为无效。 第二十一条 收到样品后应尽快完成检测分析,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指定的负 责人报告结果。 第二十二条 兴奋剂检测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承担对检测结果的保密义 务。 第二十三条 如A瓶样品检测分析结果为阳性,可按本规定附则四的程序, 在二十天内进行复检,也可按有关国际体育组织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申 诉 第二十四条 如果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运动员或陪同人员对检查取样过程不满 意,认为不符合本规定附则三的有关规定,可以把意见写在兴奋剂检查记录单上, 并写明理由,也可直接向在场的反兴奋剂委员会或单项体育运动协会的代表提出 申诉。如此栏空白或未提出申诉,则该运动员将被确认放弃对整个取样过程的申 诉权力。 第二十五条 如B瓶样品的检测分析结果仍为阳性,运动员可在二十天内向 有关单项运动协会或有关国际体育组织提出书面申诉或要求召开听证会。超过时 限,则不再受理。 运动员本人及运动员所在单位的代表可在会上申诉情况并回答会议上提出 的问题。 第二十六条 在任何情况下,运动员不得以不清楚去什么地点接受检查或弄 错时间为理由提出申诉,也不受理此类申诉。 第六章 处 罚 第二十七条 凡参加体育竞赛的运动员及有关人员,如果违反本规定,均应 接受根据本规定和其他规定而给予的技术处罚、经济处罚和政纪处分。如造成严 重后果,触犯了民法、刑法,将依照法律追究责任。 第二十八条 对违反规定第五条的运动员,应由有关单项运动协会根据有关 国际体育组织的规定,给予取消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停赛、终身禁赛等技 术处罚。 单项运动的技术处罚应不低于有关国际体育组织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在兴奋剂检查中有不正当行为的运动 员,应视为兴奋剂检测结果为阳性,并由有关单项运动协会按国际单项体育组织 规定的处罚条款进行处罚。 第三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的运动员的主管教练员,应由有关单项运动 协会视其情节给予停赛、停止教练员工作和罚款等处罚,除非有证据证明不是教 练员的责任。 第三十一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六条或第七条的教练员、队医或领队,应由有 关单项运动协会根据有关国际体育组织的规定视情节给予处罚,并由其所在单位 视情节给予政纪处分。如有关国际体育组织无明确规定,对教练员、队医或领队 的处罚不应低于对运动员的处罚。 第三十二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六条或第七条的其他人员,应由其所在单位视 情节给予政纪处分。 第三十三条 对违反本规定第七条、并从中获得经济收入者,各级体育行政 监察部门应立案查处,没收其非法所得、停止其经营活动,并处以经营所得两倍 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必要时,国家监察部驻国家体委监察局可直接立案查处。 第三十四条 对违反本规定以及在工作中有营私舞弊、弄虚做假或其他渎职 行为的兴奋剂检查、检测人员,应由反兴奋剂委员会视情节停止或取消其工作资 格,并由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政纪处分。 第三十五条 为督促各地区、各系统、各单位加强对反兴奋剂工作的管理, 国家体委有权对违反本规定第五条的运动员的所在单位,对其管理不严的责任视 情节给予追加兴奋剂检查并承担有关费用、取消该单位比赛资格或比赛成绩等附 加处罚。 第七章 仲 裁 第三十六条 被处罚者如对有关组织或单位的处罚决定不服,可向其上级主 管部门直至国家体委和中国奥委会提出申诉,要求仲裁。 第三十七条 上级主管部门或国家体委和中国奥委会应组织进行调查并做出 仲裁。 第三十八条 国家体委和中国奥委会作出的仲裁结论是最终结论。 第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的附则与本规定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条 各单项运动协会、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其他有关体育组织和体育 事业单位可依照本规定和有关国际体育组织的规定,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四十一条 本规定由国家体委负责解释。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规定实施前的有关规定与本规定 内容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附则一:国际奥委会规定的禁用药物和方法的名单 附则二:兴奋剂检查取样的工作条件及要求细则 附则三:兴奋剂检查取样细则 附则四:兴奋剂复检细则 附则一: 国际奥委会规定的禁用药物和方法的名单 (1994.12) 一、禁止使用的药物 (一)刺激剂(41种) amfepramone 二乙胺苯丙酮 amineptine 安咪奈丁 amiphenazole 氨苯唑 amphetamine 苯丙胺 caffeine 咖啡因 cathine 去甲伪麻黄碱 cocaine 可卡因 cropropamide 巴酰丙酰胺 crotethamide 巴酰乙酰胺 ephedrine 麻黄素 etamivan 香草二乙胺 etilamphetamine 乙基苯丙胺 etilefrine 乙苯呋林 fencamfamine 芬咖明 fenetylline 苯甲锡林 fenfluramine 氟苯丙胺 heptaminol 庚胺醇 mefenorex 氯丙苯丙胺 mephentemine 甲苯叔丁胺 mesocarb 美沙卡伯 methampphetamine 甲基苯丙胺 methoxyphenamine 咳喘宁 methylendioxyamphetamine 亚甲二氧基苯丙胺 methylephedrine 甲基麻黄素 methylphenidate 派醋甲酯 nikethamide 尼可刹米 norphenfluramine 去烷基芬氟拉明 parahydroxyamphetamine 对羟基苯丙胺 pemoline 匹莫林 pentylentetrazol 戊四氮 phendimetrazine 苯双甲吗林 phentermine 苯叔丁胺 phenylpropanolamine 苯丙醇胺 pholedrine 甲羟苯丙胺 pipradol 哌苯甲醇 prolintane 苯咯戊烷 propylhexedrine 环乙丙甲胺 pseudoephedrine 伪麻黄素 salbutamol 舒喘宁 strychnine 士的宁 terbutaline 特布它林 注:当尿中咖啡因含量超过12微克/毫升时才定为阳性 (二)麻醉剂(10种) dextromoramide 吗散痛 dextropropoxyphene 右旋丙氧吩 diamorphine(heroin) 二乙酰吗啡 ethylmorphine 乙基吗啡 hydrocodone 双氢可待因酮 metandone 美散痛 morphine 吗啡 pentazocine 镇痛新 pethidine 度冷丁 propoxyphene 丙氧吩 (三)合成类固醇及β2激动剂(27种) boldenone 去氢睾酮 clenbuterol 克仑特罗 clostebol 氯睾酮 danazol 达那唑 dehydrochlomethyltestosterone 脱氢氯甲基睾酮 dihydrotestosterone 双氢睾酮 drostanolone 2-甲氢睾酮 fenoterol 酚丙喘宁 fluoxymesterone 氟羟甲基睾丸酮 fomebolone 氟米伯龙 mesterolone 1ɑ-甲基双氢睾酮 metandienone 大力补 metenolone 甲基异睾酮 methandriol 美雄醇 methyltestosterone 甲基睾丸酮 mibolerone 米伯龙 nandrolone 苯乙酸诺龙 norethandrolone 乙诺酮 oxandrolone 氧化甲基双氢睾酮 oxymesterone 4-羟甲基睾丸酮 oxymetholone 康复龙 salbutamol 舒喘宁 salmeterol 沙美特罗 stanozolol 康力龙 terbutaline 特布它林 testosterone 睾酮 trenbolone 群勃龙 注:当睾酮/表睾之比达到6时,进行跟踪检查。 (四)利尿剂(13种) acetazolamide 乙酰唑胺 bendroflurmethiazide 苄氟噻嗪 bumetanide 丁苯氧酸 canrenone 烯睾丙内酯 cholrtalidone 氯塞酮 ethacrynicacid 利尿酸 furosemide 速尿 hydrochlorothiazide 双氢克尿塞 indapamide 吲磺苯酰胺 mannitol 甘露醇 mersalyl 汞撒利 spironolactone 安体舒通 triamterene 氨苯喋啶 (五)遮蔽剂(2)种 epitestosterone 表睾 probenecid 丙磺舒 (六)肽类激素(4种) HCG 绒毛膜促性腺激素 hGH 生长激素 erythropoietin(EPO) 红细胞生成素 ACTH 促肾上腺皮质激素 注意:此表并非禁用物质的详尽无遗的一览表,仅是一个较为综合的禁用物 质一览表。此表中没有出现的许多结构相关的物质将按“相关物质”同样被禁用。 二、限制使用的药物 (一)β-阻断剂(12种) acebutolol 醋丁酰心安 alprenol 烯丙心安 atenolol 氨酰心安 betaxolol 倍它洛尔 bisoprolol 比索洛尔 bunolol 巴诺洛尔 labetalol 拉贝洛尔 metoprolol 美多心安 nadolol 萘羟心安 oxprenolol 烯丙氧心安 propranolol 心的安 sotalol 梭达罗 (二)酒精 (三)大麻 (四)局部麻醉药 (五)皮质激素 三、禁止使用的方法 药物、化学或物理学方法,如血液回输等。 注:若颁布新的禁用药物和方法时,另行通知。 附则二: 兴奋剂检查取样的工作条件及要求细则 一、凡确定要进行兴奋剂检查的体育竞赛,均应在组织委员会下设立兴奋剂 检查委员会或兴奋剂检查组(站),并在竞赛秩序册上公布。兴奋剂检查委员会或 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属竞赛组委会正式编制,享受组委会竞赛工作人员同等待 遇。竞赛主办单位应为他们独立安排住宿、在交通方面等提供方便。 二、竞赛主办单位应在有关场馆内设立兴奋剂检查站专用的候检室和工作室 各一间,并提供以下工作条件和必须设施: 1、候检室和工作室每间面积应不少于十五平方米,两间相通。室内应有电 源插座和接线板; 2、候检室内应有工作桌一张、坐椅六至十把,夏天应备有电风扇,国际比 赛应备有电视机和电冰箱各一台及沙发等; 3、工作室应备有卫生间或专用厕所、洗手盆、办公桌、工作桌等各一个, 坐椅六把,带锁电冰箱(容积不少于150立升)一台以及衣架、台灯等,夏天应备 有电风扇; 4、为受检运动员提供不少于人均六罐(瓶)的饮料; 5、兴奋剂检查站外应有明显指示路标和检查站标志。 三、对于反兴奋剂委员会或各单项运动协会派往各地执行赛外检查的工作人 员,当地体育行政部门应为在现场收集尿样提供工作条件和必要设施(具本条件 可参照以上第二条的要求),并在住宿、交通等方面提供方便。 附则三: 兴奋剂检查取样细则 第一章 确定接受检查的运动员 第一条 体育竞赛开始前,反兴奋剂委员会应与有关单项运动协会、竞赛组 委会的代表,商定受检查的运动员数量,并从以下方法中,确定挑选受检运动员 的办法: 一、各项目的第一名或前几名的运动员均接受检查; 二、各项目的第一名必须接受检查,二至八名抽查; 三、从各项目的优胜者(如参加决赛的前八名)中以抽签方式决定抽查一至数 名; 四、从各项目的全体参赛运动员中,以抽签的方式决定抽查一至数名; 五、在集体球类项目比赛中,从参加预、复、决赛的各队中,以抽签的方式 决定各抽查一至数名; 六、在有纪录项目的竞赛中,凡破世界纪录、洲纪录或全国纪录者应接受兴 奋剂检查。 第二条 反兴奋剂委员会或有关单项运动协会的医务代表根据竞赛过程中的 以下情况,有权指定任何运动员接受兴奋剂检查: (一)如怀疑某运动员使用了兴奋剂; (二)成绩异于寻常提高者; (三)被揭发使用兴奋刑者; (四)竞赛中的其它特殊情况者。 第三条 在赛外兴奋剂检查中,反兴奋剂委员会或有关单项运动协会,根据 该协会运动员的竞赛成绩情况,采取指定或抽签的办法挑选确定受检运动员,多 数受检运动员应为该项目全国排名前列者。 第二章 通知接受检查的运动员 第四条 在受检运动员确定后,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应将检查通知单直接交 给受检运动员本人,并在检查通知单上写明通知时间。受检运动员应在检查通知 单上签名确认收到的时间。 检查通知单一式两份,一份交受检运动员,另一份由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交 给兴奋剂检有组(站)的负责官员。 受检运动员应仔细核对兴奋剂检查的日期、时间和准确地点,以防出现差错。 第五条 兴奋剂检查通知单上应注明以下内容:检查的时间与地点、受检运动员 的身份卡或比赛号码、受检运动员在报到时可有一名陪同人员(队的官员、教练 或队医)在场、指出如运动员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检查地点报到可能产 生的后果。 第六条 受检运动员应在兴奋剂检查通知单上规定的时间内,携带其身份证 明到指定检查地点报到。体育竞赛时,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可陪同运动员去通知 单上指定的兴奋剂检查地点。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可在预定会面时间结束后多等 两个小时,此后即可宣布该运动员未能到场接受检查。 第七条 受检运动员在到达检查地点以前不准排尿,他(她)必须来到检查地 点后才能排尿。 第八条 如受检运动员拒绝在检查通知单上签名确认,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 指定地点报到,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应将此情况记录在兴奋剂检查通知单(或记 录单)上,并立即报告兴奋剂检查委员会或兴奋剂检查组(站)的负责官员。 第九条 当选定某位运动员接受赛外兴奋剂检查时,兴奋剂检有工作人员可 同该受检运动员约定时间会面,也可未经宣布而到能够找到运动员的地点会见 他。 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在未经宣布的情况下到达,应给受检运动员合理的时间 去完成他(她)正在从事的活动,但取样应在首次接触后的一小时内开始。 受检运动员应在接到检查通知后的四十八小时内抵达指定地点并完成取样工 作。 未到场接受检查的运动员应被视为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 第三章 取样程序及规定 第十条 受检运动员与陪同人员到达指定的兴奋剂检有地点后,兴奋剂检查 工作人员将陪同在候检室等候,并向受检运动员讲解留样全过程。 受检运动员到达的时间和个人情况均应在兴奋刑检查记录单上写明。 第十一条 在进行兴奋剂检查取样之前,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应向受检运动 员出示由反兴奋剂委员会颁发的身份证及授权收集检查样品的证明,并仔细检查 核对受检运动员的身份证、身份卡和比赛号码以及兴奋剂检查通知单来验明运动 员的身份。 第十二条 除非有紧急的医疗问题或参加颁奖,受检运动员不得离开兴奋剂 检查指定地点。 第十三条 受检运动员应在同性别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的监督下,完成以下 留样程序: 一、受检运动员自己选择一个装在没有开封的口袋内的留尿杯子; 二、受检运动员将尿(不少于75ml)排入一次性留尿杯中; 三、受检运动员自己动手选择一套密封的、刻有号码的、干净的、未使用过 的样品瓶(A瓶和B瓶); 四、留尿后即刻,受检运动员自己将尿分别倒入A瓶(50ml)及B瓶(25ml)中, 并在留尿杯中留少许尿(供查pH值用),也可请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完成上述过 程,然后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将瓶塞或铝盖封好,贴上印有瓶号的封条或用火漆 封上,盖上兴奋剂检查印章; 五、受检运动员应注意封尿瓶过程,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应给受检运动员和 陪同人员有机会核查瓶子是否封好,并核对尿瓶号码是否与兴奋剂检查单记录上 的号码一致。 六、如运动员认为整个留尿过程符合上述规定,应在兴奋剂检查记录单上签 名确认,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和陪国人员(若有的话)也应在兴奋剂检查记录单上 签名。如果反兴奋剂委员会(或主办单位反兴奋剂机构)或竞赛兴奋剂检查委员会 的代表在场,他也应在检查记录单上签字。 七、如果运动员或陪同人员对取样过程不满意,认为不符合本细则的有关规 定,可以把意见写在兴奋剂检查记录单上,并写明理由,也可直接向在场的反兴 奋剂委员会或单项运动协会的代表提出申诉。如此栏空白或未提出申诉,则表明 该运动员确认整个取样过程符合规定。 八、兴奋剂检查记录单,一式四份,第一份交兴奋剂检测实验室,第二份交 竞赛兴奋剂检查委员会(或兴奋剂检查组)或赛外兴奋剂检查的反兴奋剂委员会代 表保存,第三份转交该受检运动员的单项运动协会,第四份由受检运动员本人保 存。 第十四条 如尿量不足75毫升时,应先将尿瓶封存编号(由运动员自己保存 好),然后,受检运动员应继续留尿,待尿量足够时为止。前后尿样混合后,再 倒入A瓶和B瓶。 如果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受检运动员不能提供足够量的尿样,此事实须记录 在案,由竞赛兴奋剂检有委员会或兴奋剂检查组确定采取下一个程序(包括送受 检运动员去运动员驻地进行取样)。 第十五条 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用留尿杯中剩余的尿样进行pH值及比重测 定。pH值应在5—7之间,比重应大于或等于1.010。如果不符合上述规定, 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可要求受检运动员重新留一份尿。 第四章 其 它 第十六条 在兴奋剂检查取样时,无关人员不得在场。
365bet官方网址_365betvip5_beat365亚洲体育在线 第十七条 如运动员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在兴奋剂检查取样中有不正当 行为时,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应记录在案,并向他(她)指出后果。 第十八条 如受检运动员及陪同人员违反本细则的规定,兴奋剂检查工作人 员指出后仍不改正,则视同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 第十九条 如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违反本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运动员有权 拒绝承认该次取样有效,应重新进行取样。 第二十条 兴奋剂检查工作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应承担对检查对象的确定办 法、检查对象、检查过程及检查结果的保密义务。 附则四: 兴奋剂复检细则 一、如“A”瓶样品检测分析结果为阳性,兴奋剂检测中心主任应立即书面 报告反兴奋剂委员会的代表或竞赛兴奋剂检查委员会的负责官员。 二、反兴奋剂委员会或兴奋剂检查委员会主任应在检查核对后,立即书面通 知有关单项运动协会,然后由单项运动协会通知有关运动员和运动员所在单位或 代表团的负责官员,并尽快地确定分析B瓶(第二个样品)的时间。 三、B瓶的检测分析可在反兴奋剂委员会一名代表或单项运动协会一名代表 的监督下进行。运动员所在单位或代表团,可派一至二名代表观察检测分析过程。 四、上述代表应检查核对兴奋剂检查样品B瓶的号码与有关运动员的兴奋剂 检查记录单上的号码是否一致,并签名确认。 五、样品的A、B瓶原则上应在同一实验室进行检测分析,但由不同的实验 员操作。 六、如B瓶检测分析结果仍为阳性,兴奋剂检测中心主任应在检测分析结果 报告单上签名确认,并向反兴奋剂委员会和单项运动协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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