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北京结核病控制研究所、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胸科医院、北京老年医院:
为促进首都结核病防治事业发展,提高本市结核病防治工作水平,市卫生局于2009年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北京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并印发至各区县卫生局和相关医疗卫生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本市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结合我市目前实际,2012年我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规范》(2009年版)进行了修改、完善。特别是根据本市建立结核病防治新型服务体系的需要,围绕本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面临的重大问题,增加了耐多药肺结核控制工作规范、结核菌/艾滋病病毒双重感染肺结核防治工作规范以及卡介苗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等方面的内容。现将《规范》(2013年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全市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相关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新的《规范》,并在结核病防治工作中以《规范》为指导,进一步推动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规范化建设,紧紧围绕肺结核患者发现和治疗管理两个核心环节,加强肺结核疫情的监测及处置、流动人口结核病控制、学校结核病控制、耐药结核病以及结核艾滋病双重感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的工作,积极开展公众结核病防治健康教育、全面实施社区管理下的家庭成员督导治疗制度等措施,不断提升结核病防治工作的水平,保护群众健康、减轻疾病负担、保障首都公共卫生安全。
北京市卫生局
2013年5月8日